《泸州市财政惠农惠民补贴政策一本通(2025年版)》残疾人救助(福利)第十期

日期:2025-08-01 浏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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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适配补助

(假肢、电动轮椅、护理床等其他个性化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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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泸州市户籍残疾人,自行购买《中国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具目录清单》内基本辅助器具可申请辅具适配补贴。原则上每年享受辅具补贴数量应在2件以内,除假肢和儿童矫形器外,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500元。辅具适配后,同一类型辅具损坏后应首先寻求修理,除0-14岁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可每年申请享受补贴外,其他辅具原则上两年或质保期限内不得重复享受补贴经街镇残联核实的易损件或难以修复件除外)。申请人可持适配辅具前后对比照片一份、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表、本人承诺书、购买辅具发票至各街镇残联申请,购买日期以正式发票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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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受理申请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泸州一卡通” 在网上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核实残疾身份、提供当年适配辅具前后对比照片一份、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表、本人承诺书、购买辅具发票等材料 →评审街镇残联审核确认公示区县残联复核确认,由区县残联按程序划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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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购买日期以正式发票时间为准,前三季度每季度末月前15日内申报,第四季度在1115日前完成申报,之后的顺延至下年第一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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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残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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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残联康教科:0830-3110501 

江阳区残联:0830-3103228

龙马潭区残联:0830-2522237 

纳溪区残联:0830-4280052

泸县残联:0830-8182028

合江县残联:0830-5269785 

叙永县残联:0830-6555127

古蔺县残联:0830-3383230